【基层声音】规矩权衡不可枉
孙伟 中铁建电气化局三公司纪委书记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18日 05版)
读罢《做好事脱岗有必要进行处罚吗?》一稿,令人联想起另外一则新闻:一出租车司机因为要送一位危重病人去医院,误闯红灯,事后经交警部门研究,认为其情有可原,不对其进行处罚。
同样是为了抢救危重病人,同样是“违章违纪”,为什么一方可以免除处罚,一方却必须在《严重违纪处罚通知书》上签字?
如果我们认真研判一下,就会发现二者之间有着显著的不同:那位出租车司机是别无选择,他不闯红灯,病人就可能进鬼门关,而且是他人无可替代。而对检票员陈诗浓来说,则有着多种选择,正如他的同事所言,可拨打120急救电话,也可向值班干部报告一声,安排他人代班。“为了一名旅客的安危,丢下大部分旅客的安全,做好事的同时也就办坏事了”!
唐代著名史学家杜佑,记录了唐代天宝年以前历代经济、政治、礼法、兵刑等典章制度,撰写了《通典》一书。他在书中警示后人:“规矩权衡不可枉”,说的是遇到特殊情况时需要“权衡”再三,不可罔顾纪律规矩。
横看历史,我国古代先贤莫不以“平生不失规矩”要求自己,现实生活中人们也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万物莫不有规矩,规矩既设,三隅乃列”。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没有严明的纪律规矩,不可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
纪律规矩,是为人处世的底线,是安邦定国、社会和谐的根基,讲纪律守规矩,关乎党的命运,关乎国家未来。每个人都应该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深深地在自己的头脑中刻画上一道纪律规矩的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