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法官外出办案规范
《工人日报》(2015年12月05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出台《外出办案管理规定》,严肃执行工作纪律,进一步强化法官外出办案规范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该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办案人员,在外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必须2人以上同行,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另外,外出办案法官不得与案件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因办案确需与一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行的,应由当事人申请,报局领导同意,登记备案,并在经济上与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分开。
该规定还明确,法官外出办案实行审批制度。外出办案需填写《外出办案审批表》,报庭长审核,局长批准。外出期间,不得随意增加、变更出差地点、外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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