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恩清话】养老靠“常回家看看”,悬!
子女当然应该经常探望父母,可是有的老人根本就没有子女,有的老人子女远在外省甚至外国工作,很难“常回家看看”。因此,寄望靠“常回家看看”解决老有所依,老人好悬!
11月24日,《东楚晚报》报道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一位孤寡老人被发现死在家中卫生间的洗衣机后面,已只剩一堆白骨。老人去世至今已经6年。2009年,因发现老人失踪,相关单位人员和老人的侄儿等曾一起进过老人家,但是没有发现他。
尽管老人是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但如往常一样,新闻出现后,依然引来不少指责老人子女没“常回家看看”的评论。近年来,“老人独死家中”事件频发,此后必然掀起一波呼吁“常回家看看”的小高潮,然后不了了之,然后悲剧再次发生……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数字正在高速增加,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截至2012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4.9%。
在养老现实严峻的当下,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成为从官方到民间积极思考的问题。
2012年底,为了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新增加了被广泛解读为“常回家看看”的内容:“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此后,“常回家看看”成了不少人心中养老的法宝,似乎只要子女“常回家看看”,养老问题就迎刃而解。
子女当然应该经常探望父母,然而,大家更不能忽视的是各级政府对老人应当担负的帮助、服务职能,毕竟“常回家看看”这一在现实中和法律上更多地关注老人精神慰藉的规定,难以承载养老的重任。
一个最大的困难在于,很多老人与子女居住地相距甚远,子女不可能天天探望,甚至每年探望都做不到。与子女同户或同城居住的老人有多少,目前找不到准确数据,但据北京市2011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有9.45%的老年人独居,47.52%的老年人仅与配偶同住,0.8%的老年人仅与父母同住,也就是说,纯老年人家庭占调查老年人家庭的近六成。此外,我国目前约有100万个“失独”家庭,随着时间的推移,失独家庭还会增多。
还有两个数据能从侧面说明,与父母不在同一城市甚至不在同一省份、国家的情况很多:今年2月,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2.74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人;另据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统计,仅2014年1月至11月,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9.8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3万人。
子女远离家乡工作,意味着回家探望父母概率的大幅下降,比如广大的海外员工,一年回自己家一趟尚不容易,哪里能对父母“常回家看看”?
通过上面的数据可以发现,有的老人根本就没有子女,有的老人很难被“常回家看看”。因此,寄望靠“常回家看看”解决老有所依,老人好悬!
反观社会养老工作走在前面的国家、地区,大多不把养老的希望寄托在老人子女身上,而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原则,通过规划引导、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志愿者参与等多种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我国香港是居家养老实施较为成功的地区之一,其老年社会工作的基本目标是:鼓励并协助市民照顾他们的年长家庭成员,并提供多元化服务,协助那些未能在家庭中获得照顾的老年人安享晚年。其主要做法包括,加大政府养老资源投入。社会福利署用于养老服务的经常开支由1995~1996年度的9.8亿元增加至2004~2005年度预算的33.7亿元,这部分开支在福利支出总预算中占10.2%。
香港政府为社区里居住的老人发展出一系列服务和支持,这些支持性服务包括中心服务和居家服务两大类。日间护理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个人照顾、护理、膳食及往返中心的接载服务等。居家服务包括综合居家照顾服务和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两类服务,综合居家照顾服务是为体弱老年人和普通老年人两种类型的服务。
我国目前也在推动居家养老,2012年底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有了法律,更希望内容早日落地。唯有各地政府都建立其符合当下养老需求的保障体系,为老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养老服务,才能更有效地避免出现照顾老人的空档,才能在紧急时刻及时救助老人,否则,即便有子女“常回家看看”,哪里能避免老人突然发病、突然摔倒时找不到人的风险,更遑论无子女老人死在家中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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