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不服从管理,动手打人的职工在事后心里惴惴不安:自己肯定会离开心爱的岗位了!但事情的处理却出乎他的意料——
职工犯错后……
■新闻事件
近日,武汉铁路局宜昌车务段下发了一起通报:对不服从管理、动手打人的职工易小佳给予行政记过,免去6个月绩效工资,在原车站继续工作的处理。
这个处理让当事人始料不及。
10月,该段建始车站值班干部在现场巡视检查时,因违章扣款和职工易小佳发生言语争执。冲动之下,易小佳用茶杯砸了值班干部。事后,易小佳非常后悔,主动支付、赔偿了值班干部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近5万元。
近年来,随着企业管理不断规范,对职工班中行为要求更加严格。这在落实现场作业标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客观上也造成了现场干部因为抓“三违”(违标、违章、违纪)和职工之间产生矛盾的几率增多,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出现口角、甚至肢体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
事件发生后,在如何处理打人者的问题上引起了该段党委书记郑传平的深思:按照惯例,对当事人一般采取的措施都是调离,这样可以使得双方不再接触,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激化矛盾。但这种做法也存在隐患,打人者觉得是单位故意整自己,心存不安;被打者觉得单位和稀泥,心怀不满。虽然暂时把“问题”锁进了箱子,但实际结果是双方心里都埋下了怨恨的 “种子”,在日后的工作中出工不出力,牢骚满腹,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隐患。
如何既解决管理和被管理的矛盾,又让当事人握手言和,消除心灵深处的阴霾?对此,该段党委组织工会、综治、人事等部门的同志,和职工代表一起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部分代表认为,对打人者一定要严肃处理,这样才能形成震慑,让职工认识错误、服从管理。也有部分代表认为,心病还需心药医,把打人者调离原单位,固然可以一时缓解、回避问题,但相当于给新单位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又会出事。
听了代表们的发言,领导班子认为,对打人的职工处理一定要慎重,如果不负责任地将打人者调离甚至因为追究法律责任而推到社会上,那不是负责任的企业。职工打人,首先要反问的是不是我们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出现了偏差,“逼得”职工动手?要反思我们平时和职工交流的是否足够多、足够深,让职工服管?是不是我们把扣款、处罚当成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搞以罚代教?
通过座谈会,该段达成共识:建立职工“三违”谈心制度,凡是管理人员在对职工“三违”行为定性之前,必须由支部委员和当事职工进行交流,明确告诉职工“三违”定性的条款依据和危害性,帮助分析“三违”产生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直至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得纳入考核。
该段实行“三违”谈心制度后,职工“三违”行为出现明显下降,干群关系也和谐了许多。 (罗庭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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