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职责分工出台
《工人日报》(2015年09月07日 04版)
本报北京9月6日电 (记者王冬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已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近日正式出台。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7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被明确。
国务院安委会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指导安全管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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