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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7月13日 星期一

福建工会: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会工作,用法律手段协调劳动关系

一支队伍四大员 构建维权“一条龙”

《工人日报》(2015年07月13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日前,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企业职工维权工作站内,在主审法官、工会人民陪审员等人共同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农民工邓仁德拿到了伤残补助金等款项共计7.5万元,一起历经一年半的工伤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这是福建工会推进社会化维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福建工会积极探索职工维权服务新模式,把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工会其他工作有机衔接,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个体,从面子到里子,实现从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到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会维权“一条龙”服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广敏表示,要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会工作,突出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劳动关系、规范企业行为,实现社会和谐。

实施法律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该省充实和扩大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培养工会系统的劳动法律专家,鼓励工会干部通过学习、培训获得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资格。联合省高院、省司法、省人社厅等部门,打造“一支队伍、四大员”,即建立起一支工会法律工作者队伍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人民陪审员“四大员”,经过相关部门培训获得相应证书。福建省总法律保障部部长孙勤说,省总拟用3年时间,每年预算100万元,加强“四大员”培训,“至2017年底,通过各级工会努力,全省培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3000人、劳动争议调解员1000人、劳动争议仲裁员500人、人民陪审员200人”。

利用社会资源,强化劳动法律保障体系功能。建立与人大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联系制度,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2006年,该省成立了省劳动法学研究会,并挂靠在省总工会,为工会工作地方立法提供参考。

建立相关制度,提升法律服务维权能力水平。建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和通报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活动。联合当地法院部门,在劳动争议案件较多的地区设立“劳动法庭”或者职工维权合议庭,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和办案效率。全省各级工会还建立社会律师在职工服务中心日常定期值班制度。

福建省总工会副主席高榕告诉记者,5年来各级工会共预防劳动争议1.2万件,受理劳动争议1.5万件;全省建起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360个,有工作人员893人,5年来共受理案件6000余件,增强了工会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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