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中招生实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
《工人日报》(2015年04月10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将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
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比重。此外,《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招生指标分配对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要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规定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