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立项前置条件
《工人日报》(2015年04月07日 01版)
据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关桂峰)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了解到,北京市在5个区县的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项目在立项前要进行水影响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许上马。
要新建一个住宅项目,水资源评价主要考察哪些内容?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宅项目需要考察所在地点的取水、排水是否具备条件,水源充足吗?用的是什么水?污水如何排放?这些都要事先进行评价,避免超负荷新建。对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还要开建几千人的住宅区;没铺设污水管网,还要规划商务区的,可能就过不了水影响评价审查。
此外,水土保持则要求审查在施工动土时不会造成当地水土流失。洪水影响主要考察项目所在地是否存在洪灾隐患,项目会不会影响防洪、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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