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我带头,所有人都要休年假”——贵州最高法院院长一纸“休息令”引热议
【声音】“领导不休假我们怎好休”
编者
一个“假”字正当其时红火,然而,同一个“假”,同一个法定休息权,“假”字的“味道”,于不同岗位的职工却不尽相同。大多数人放假轻松难得休闲;有人却不敢休假、害怕休假;有人是别人休假我不能休;有的假连着高额的加班费、有的假则连法定工资还未到手……“假”字百味,你属何种?
本报讯 (记者李丰)“父母老了,今年过年放假,所有职工都必须回家陪父母,不陪父母的要惩罚!”2月6日,在贵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该省新任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向全省法院职工下发了他上任以来的首个别样“休息令”。
在安排部署2015年全省法院工作时,孙潮还这样要求全省法院职工,“今年由我带头,所有人都要休年假!工作要做好,但也要注意身体!”
孙院长这条“休息令”引发了社会热议,在春节休假临近时,大量网民给贵州高院休假命令点赞。记者梳理网络留言发现,不少职工表示休假难的原因之一正是“领导不休假我们怎么好意思休假”,期待自己的领导也像这样率先休假倡导休假。
其实,职工休假权落实难是个老难题。早在2008年我国就开始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职工休假权益难以保障的情况非常普遍。不久前,在贵州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的联席会议上,省总提出要加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权,引发不少在场的省直部门负责人的共鸣。
但在采访中,有相当部分的职工对记者表示,想要休假最怕给领导留下工作不求上进的印象,二是担心单位大部分人包括领导都没去休假,如果自己要求休假,会影响饭碗。
“大家都明白,要休假就难要饭碗。”贵阳某非公企业营销主管小李对记者表示,一些非公企业人员流动很快,很可能休假回来后自己的岗位就换人了,继而会影响到自己的业绩、升迁等。有的企业干脆暗里规定,主动放弃休假的职工会给予非常低的代替补偿。
在省直机关工作已有15年的周先生也说,自己年休假只有过一次。原因一方面是工作压力大,每天都有许多事情要做。另一方面,单位的领导从来不享受年休假。领导都不休假,下属也不好意思提出要休年休假。“如果领导能带头休假,那么我才好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周先生说。
对此,有专家认为,带薪年休假落实难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的逐利性和职工的弱势地位所导致。尤其在企业中,很多人连双休日都难以保证,带薪年休假就更是一种奢望。即使一些单位和企业作出了相关安排,但在执行中也是大打折扣,职工一旦休假,将面临很大的收入损失。
年休假落实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的执法监督缺位造成。虽然带薪年休假在《劳动法》以及各项规定中都有明确体现,但这些规定往往都是原则性规定,具体实施细则涉及很少,这给了企业不遵守规定很大的灰色地带,也使执法监督和相关处罚难以落在实处。而职工又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专家建议,带薪年休假要真正落实下去,还要加强制度保障的力度。从执行角度出发,各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省市领导应带头休假,并积极鼓励、支持其他同志休假。对于执行和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较好的单位,应当给予表扬奖励。
贵州高院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虽然休息权是法定的,但是基于工作实情,他到高院工作整整五年,没有休过一天探亲假和公休假。就是儿子出生时,也只休了两天陪护假,平日就是“两点一线”,也从未带妻子和家人出去旅游过。他说,如果今年休假,他有两个心愿。第一是回家好好陪陪父母。第二个心愿就是领着孩子带着妻子出去玩一次,把拖欠妻子两年的蜜月旅行补上。
接到高院的“休息令”,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表示,休假看望父母不能说单单靠法律去强制约束,但是一个好法官,一定要心中有爱,而最基本的爱就是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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