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民工社保享受市民待遇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22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青岛市人社局下发 《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该市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用人单位将统一为农民工缴纳 “五险”,80余万农民工将与城镇职工按统一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青岛农民工社保进入与城镇职工“城乡一体化”的时代。
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农民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工资收入高于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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