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城区企业普遍开展工资协商
《工人日报》(2014年12月17日 02版)
本报讯(通讯员赵峰 晁园园)“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俺这个月工资涨到了3000多元,而且职工提出的工资和效益挂钩等要求,公司也都答应了,还签了合同,俺打心眼里高兴!”12月3日,山东省枣庄市祥光针织品有限公司职工刘光拿着刚发的工资高兴地说。
近年来,枣庄市峄城区总工会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坚持“基层工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积极应约,上级工会指导建议,劳动部门监督把关”的完整程序,主动与区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联动部署安排工资集体协商。同时,考虑到企业在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差异,区总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先建制、后完善、再规范”的指导思想,确定工资协商的层次和内容。为确保协商的实效性,区总在搞好宣传和开展“集中要约”行动的基础上,将建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目标进行网格化分解,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派驻工资协商指导员,为工资协商工作提供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指导,确保工资集体协商依法规范运行。截至目前,该区已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883家,涵盖职工8.5万人,独立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104家,涵盖职工1.5万人。全区职工工资每年以10%的幅度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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