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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

马路停车位本身的合法性、正当性,无可非议。但部分公众疑惑的是操作层面一系列法治问题——

马路划线收费,车主们较得是什么真儿?

本报记者 车辉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17日 03版)

近日,来自山东、河南、湖南等地的31名私家车主委托律师向全国31个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询问这些城市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8个问题。这31名申请信息公开的车主中,既有律师,也有企业家,还有工薪族……

而在10月末,黑龙江赵长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秋实也向哈尔滨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的一系列信息。

他们想弄明白的是:停车位是不是可以想怎么划就怎么划?是不是划了就一定要收费?如果收,收多少、谁来收?收的钱去了哪里?用来做了什么……

停车收费乱象频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北京市一些住宅小区物业也参与了路边划线收费。家住北五环外立水桥西小区的业主陈炜突然发现,自己所住的小区物业不仅在小区内部划停车位收费,在小区外的路边他们也开始划线收费。

“本来业主对在小区内划线停车收费都有意见,认为不符合之前签订的合同,物业居然参与到小区外的路边划线收费了。难道无论是谁,只要在路边划条线就能收费?”

这个事情让他第一次走进了物业停车管理部门的大门,询问半天,对方也说不出一个让他信服的理由。

“谁来收,怎么收,收的钱去哪里了,总得让我们交钱的有个底吧。”他对记者表示。

实际上,为了明确收费主体,北京规定,停车管理收费人员必须佩戴正规胸牌,牌子上写着姓名标识。面对如果没有胸牌的收费人员,车主可拒绝缴费,但实际情况显然更复杂。

“很多时候,我感觉停车收费是‘全凭嘴说’,过来一个人就开票收费。虽然现在是戴牌上岗了,但同样路段,有时候他们白天收费,有时候晚上收费。”北京车主杨琼认为,路边停车问题比较多,早就应该有人认真地去较较真儿。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江苏申请信息公开的车主封顶,他是一位律师。

“只要开车出去,停车就要收费,城市道路是公共税收修建的,车主们也交了燃油费,可是为什么在城市公共停车位停车还要交费,而且费用标准随意定。什么事情也应该拿出个法律依据吧。”封顶对记者表示。

“一切程序都要于法有据”

记者发现,目前为止,关于路边停车收费,各地尚没有召开过一次专门的公开听证会。

哈尔滨市给出的不听证理由是,目前停车场的收费还没有列入国家和省的听证目录。同时基于复杂性,目前哈尔滨市没有启动停车场收费听证。

王秋实律师认为这属于程序违法。同时他认为,哈尔滨收取路边停车费的法律依据也不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对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规定。”

他认为,价格法第19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省级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省级以下地方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法无授权不可为。中央和省里的价格目录中没有道路停车泊位,说明中央和省里就没有授权收费,市一级就不能收费!”王秋实说。

王秋实还指出,哈尔滨市政府一次会议就决定委托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道路停车泊位。“连最基本的招投标程序都没有,法律程序不能太随意。”

“划线收费的做法是不是合法,是不是完全于法有据,我认为是可以讨论的。我并不完全反对在马路划线,也不完全反对收费,但一切环节程序都要于法有据。我们较得就是这个真儿。”封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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