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设企业诚信“红黑榜”
每两个月公布一次,供职工和应聘者参考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08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闵亚平 杨红曼)今后,河南省许昌市每两个月将向社会发布一次企业诚信“红黑榜”,供职工和应聘者参考。同时,该市人社部门还将依法对进入“黑榜单”的失信企业采取惩戒措施。这是许昌市人社局日前出台并印发的《劳动用工诚信“红黑榜”评价方案》中规定的内容。据介绍,该市希望《方案》能推动全市用人单位建立依法用工、自我规范的管理模式。
根据《方案》,能够认真执行评价内容中的各项规定,并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中,均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没有劳动者投诉举报的企业,将被评为诚信企业,列入“红榜单”。
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评为失信企业并列入“黑榜单”:一年内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非法使用童工或者强迫劳动的;拖欠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或者拖欠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4万元以上的,等等。
对许昌发布“红黑榜”的做法,企业和职工都表示了认可。许昌马川商贸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说,诚信是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字招牌,把不诚信的企业赶出市场,就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
许多农民工则表示,期待此“黑榜单”能够震慑一些无良企业主,帮助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能让老板不敢拖欠工资,更不敢明目张胆地欺负外来务工人员。”
据介绍,作为许昌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一部分,当地还评选出了首批40家“诚信经营示范店(企业)”,并在网上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