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探索省属国企主要领导选用机制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08日 01版)
本报讯(实习生卢飞帆 陈奕静 记者张世光)除10家省属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管理权保留外,黑龙江省拟将3家省属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企业的副职领导管理权交与黑龙江省国资委党委。目前,这项工作方案正在进一步调整对接中。
上述信息是黑龙江省国资委主任赵杰在就该省新近出台的《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进行主旨新闻发布时透露的。根据《意见》,黑龙江省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探索选聘职业经理人。
赵杰并没有透露这3家黑龙江省属国有企业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