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亲友不当参与 幸福很少麻烦很多
人常说,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夫妻双方各自的家人对婚姻会有很大影响,但是,如果这样的影响超过了一定的界限,不仅不会让婚姻幸福,还会惹出很多麻烦。
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法官调研发现,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亲友的不当参与极易激化矛盾,让本来还有望挽救的婚姻再无回头可能。
弟兄俩“齐上阵” 不想离也得离
在原告赵勤诉被告王挺离婚一案中,赵勤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王挺坚决不同意。庭审中,王挺的哥哥作为王挺的代理人,其母亲、姐姐参与旁听。王挺的妈妈表示自己对赵勤非常好,为了孙子希望双方不要离婚,同时指责赵勤忘恩负义,由此造成双方激烈争吵。庭审后,王挺与其哥哥一起殴打赵勤,幸得法官及时劝阻。
法院对王挺及其代理人予以训诫并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该案中,王挺本身不想离婚,但是因为他和亲友们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致使双方再无调解的可能,婚姻关系彻底破裂,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
全家动员虚构债务 “偷鸡不成蚀把米”
宋裴起诉跟张阳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张阳的父亲向法院另行起诉宋裴、张阳,要求二人偿还40万元的债务,并提交了张阳与父亲的借据一份。经法庭审理,认定该债务为虚构的债务。原来,张阳知道宋裴要求离婚后,为增加夫妻共同债务,和其父母商议后虚构了一张“借款40万元用于购房”的“借条”,并由父亲持该借条至法院起诉。
查明案情后,经过法官严厉的批评教育,被告及其父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尊重宋裴与张阳的选择,不再进行不当参与。此案最终经过七个月才审结。
隐匿、转移财产 被判少分钱
朱凯起诉妻子韩梅离婚纠纷一案,朱凯与韩梅已分居多时,家里的存款一直由韩梅掌控。朱凯要求分割银行存款5万余元。韩梅称存款已全部用于日常生活支出。经询问,韩梅在知道离婚诉讼后,其与家人商量将5万元存款转移至其母亲名下。
法院认为,韩梅的行为属于恶意隐匿、转移财产,故判决双方离婚,要求韩梅分给朱凯3万元。 法官提示:
案件当事人应以平常心和冷静、理智的心态对待、解决问题,而不能通过言行刺激等激化矛盾。
当事人及其亲友之间通过作伪证、进行虚假诉讼的,会使得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演变为多个矛盾,单纯的离婚诉讼衍生出分家析产、债权债务等多个诉讼,使得案件经过多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审结。
在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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