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无罪释放!
关押16年迎来迟到的正义
《工人日报》(2014年09月20日 06版)

①无罪释放的徐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百感交集。陈坤荣/CFP

②回到被捕前的住所时,邻里见到无罪释放的徐辉,向他打招呼。
陈坤荣/CFP

“我一直坚信有一天我能清清白白地走出去(离开监狱)。”9月15日,徐辉拿到了珠海市中院(2011)珠中法刑重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上面的7个字让他彻底告别了过去15年又363天的牢狱。这7个字是——被告人徐辉无罪。
徐辉坚信自己的清白,但没想到正义的到来迟到了16年。
1998年,广东珠海三灶发生19岁女孩遭奸杀案件,徐辉作为嫌疑人被警方带走调查。2001年5月,珠海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4年9月15日,珠海中院法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院以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徐辉无罪,当场释放。法院表示,将根据徐辉的申请尽快落实国家赔偿工作。
珠海中院在9月15日的通报中称,对于这种“疑案”,法院遵守疑点利益归被告的原则,不能为了防止“错放”而导致“错判”。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司法过程中坚持无罪推定原则成为现代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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