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法治播报
厅官落马
贪腐官员被立案侦查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正厅级)、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北省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建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吉林化工学院院长高维平(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犯罪立案侦查。上述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贷款腐败
12名金融高管落马
据各地纪检及公安部门通报,截至目前,今年内落马的金融高管已增至12名。十八大以来,已有40余名金融机构负责人被查或被批捕,涉及银行、券商、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而过半金融机构高管都栽在了贷款腐败上。
专家认为,垄断地位和贷款资源的稀缺性已共生为金融腐败的温床。亟待加强审批权力问责,避免高管们游走在“灰色地带”。
“影子开发商”
处长贪腐近1.35亿元
16日,“张新贪污受贿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00多万元,被一审判处死缓。
任职期间,张新成为“影子开发商”,幕后操纵,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巨额利润;利用分管权限,在程序细节上做手脚,掺杂私货;帮助承建单位中标,收取“开发权”作为回报。
“卖官书记”
10年受贿600余次获刑
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卖官书记”引起网友哗然,有网友评论:毒瘤!10年不倒翁,谁给的便利,不查清就是隐患。
(吴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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