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出台“十严禁”规范教学行为
《工人日报》(2014年08月15日 07版)
本报讯 (特约记者邢生祥)近日,西宁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规范办学和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通过“十严禁”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这“十严禁”的主要内容有:严禁超班额招生,严格执行“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以学科测试方式招收新生和转学生。严禁招录“择校生”,严禁突破招生计划招录“择校生”、“合作生”等。严禁突破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在校集体上课时间,小学三至六年级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不得超过7小时。严禁组织违规补课,不得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一、二年级的学生进行补课,高三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适量组织补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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