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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3月02日 星期一

2月19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本周聚焦】北京地铁禁令能否护航文明?

本报实习生 李闻
《工人日报》(2014年03月02日 02版)

北京地铁4号线车厢内虽有”禁止饮食“的标识,但”地铁食客“仍不少见。吴江/CFP

2月19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将于2月19日至3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禁止在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禁止在车站和车厢中乞讨、卖艺、躺卧、踩踏”、“禁止强行上下车”等十六条,剑指地铁常见的不文明行为。

《草案》一经出台,立刻引发市民极大关注。其中,车厢内禁止饮食,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禁食令”更是备受关注。

一纸《条例》能否有效遏制地铁不文明现象?如何平衡各方争议,寻求意见的最大公约数?这不仅是出给城市管理的一道考题,更是对公民文明意识的一场拷问。

随处可见的“不文明”

2月25日早上6点半,天还蒙蒙亮,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地铁站,上班族步履匆匆。卖早点的摊点陆续在通向地铁的走道上排开,早点丰富:豆浆、油条、粥,还有炸里脊。有上班族在摊点前排队。

地铁行至安定门站,一位30岁左右的男子端着一碗汤上了车。由于没有座位,男子侧靠在地铁门旁的扶手上,一手端碗、一手拿筷,碗里的汤随着列车的运行而摇晃。该男子旁边的一名女乘客以眼神对其表示了“抗议”。随后短短几分钟内,就有四五名乘客拎着早点进了车厢,鸡蛋、汉堡、煎饼果子的味道四处弥漫。

13号线在早高峰时期的拥挤遭到不少人吐槽。8点半,13号线各站“告急”。“还有没有瘦的,这儿还能挤一个!”“上不去了!等下趟吧!”协管员拿着治安小旗在地铁下费力地挥舞,乘客却还在往车厢蜂拥。与此同时,地铁里飘来《让世界充满爱》的歌声,一位乞讨的妇女拄着双拐从人们中间挤过,嘴边挂着麦克风,胸前挂着一块写满悲惨身世的白色牌子,她向每一位可能的施舍者鞠躬道谢。几名乘客面露不快迅速避开。中午11点半,早高峰的余温已经散尽。1号线停靠在天安门东站时,一名女乘客上车,整个背靠在车厢内的竖柱上,后面上车的一名乘客原本想扶着竖柱,但发现没有扶握的地方,刚伸出去的手又收了回来。

这样的镜头仅是笔者一天的跟车所见,而它却每天都在地铁上演。随意询问一个坐地铁的上班族,大多都能深有感触地讲出这样几个例子。 争议焦点在于“禁食令”

《草案》出台后,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禁食令”上。

京港地铁从4号线开始,就在站内、车厢内张贴禁食的标识。在由《法制晚报》发起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近九成网友认为,地铁内应该禁食。其中,韭菜馅包子以及有大葱的煎饼,最不受地铁乘客待见。

而也有不少网友抱怨“禁食令”的“一刀切”不够人性化。“吃个面包也不行吗?上班赶路的人伤不起啊。”“一些低血糖或慢性病的乘客,在不影响其他人的前提下,吃点东西也在情理之中。”

“每天我都要坐近两个小时才能到工作的地方,情况不好的时候还要站一个多小时,你不让我在车上吃早餐,如果我晕了谁替我上班?”在北京打工的王涛带出了众多“北漂族”的心声,他的工作地点在西四环,但居住却在东五环,每天早上6点就起床,在地铁上吃早饭已成他的习惯。

一些网友以香港地铁的文明程度对比北京。香港地铁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地铁付费区内饮食,否则处以定额罚款港币2000元。但香港地铁的总长度仅168.1公里,而北京地铁长度截至2013年初已达442公里,长度是香港近三倍,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线路中,能否像香港一样做到“全线禁食”?

也有一些人质疑《安全条例》的可操作性,据草案规定,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这份罚款由谁来罚,如何定价,如何来交,却存在诸多疑问。“哪种情况罚50元?什么情况罚500元?是看执法者的心情还是根据食物的种类?会不会出现本该罚500元的违纪者给执法者100元好处费后来只罚50元,最终导致腐败?”有网友在微博中质疑。

对此,北京地铁方面指出,该草案的处罚方案暂无细则,还在商讨之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关于此条的确存在执法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包括取证、现场执法是否合法等都有待商榷。在这里有必要按照上位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增强其操作性,例如《行政处罚法》第18、19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执法的权限。此外,《行政处罚法》也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且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那么通过这一条修改《安全条例》中的处罚幅度,以便提高可操作性,是否也可以纳入考虑。”

公民意识的树立是根本

人人相善其群,谓之公德。

不少市民认为,法规划出的是底线,而文明乘坐地铁真正依靠的是公民自觉。

在已经实行“地铁禁食”九年的深圳,仍然仅将“地铁禁食”规定写入乘客守则,而没有写入《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因为两者区别非常明显。管理办法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定,执行的刚性约束力较强,而乘客守则相当于一种倡导性文件,对乘客行为进行劝导规范。一般来说,如果在深圳地铁内看到饮食乘客,地铁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按照守则中的文明规定,以耐心劝导和教育为主。由于地铁车厢里没有工作人员,更多的是依靠乘客相互之间的提醒。

而类似地铁行乞的情况,在一些地铁秩序良好的国家也有发生。这些国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 “遏制”,只是加强工作人员和警方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善意劝导。如美国并不禁止乞讨,只是禁止以尾随、街堵的方式;而在英国,若要通过卖艺乞讨,必须先取得相关证件。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占世界近两成的国家,虽然凭证件行乞可能会引来无数的造假分子,但如果一味靠严格执法显然是社会难以承受的成本,道德约束还是关键。

“在当下,中国公共意识还不发达的情况下,社会整体面临道德重建的背景。对于极端违背公共道德、给公共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是有必要的。但同时也要注意形成‘社会共治’的思路,看到法律化后治标不治本的局限。从意识上入手,通过舆论引导与弘扬,形成善良的风俗和文化价值观,这样才能标本兼治。”王旭说。


他山之石

其他国家的“禁食令”

美国:华盛顿市地铁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吃喝,违者可能面临地铁警方的逮捕。美国佛州杰克森威尔的禁食令稍微人性化些,出于健康需要,一些乘客的进食是被允许的,但饮料要使用符合地铁方规定的容器盛装。

德国:德国汉堡“禁酒令”规定乘客乘坐巴士、地铁及轻轨等交通工具时,没有打开的葡萄酒、啤酒等酒类可以带上车,喝过酒的乘客也可上车,可车辆行驶过程中禁止喝酒,违者将被罚款40欧元。

日本:在日本地铁里不鼓励乘客打手机和高声交谈。部分路线对带背包上车也有规定,背包要手提或放置地上以免妨碍他人。

新加坡:地铁上严禁吃喝,就连开水、矿泉水、瓶装饮料、含在嘴里的糖、花生也不例外,甚至连老人、幼童及孕妇在地铁上也不能喝开水,母亲哺乳也会被请下车。通常,地铁站职员会把那些有“急需”吃喝的搭客带到一旁,解决吃喝问题后,再续程搭地铁。(卢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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