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开始实施
“不到半小时就拿到营业执照”
本报讯 (记者李国 实习生李蔓莎)家住重庆黄泥塝的林先生,2月10日下午乘公共汽车来到附近工商部门,半小时不到就拿到一本广告传媒公司营业执照。“我真是只花一元钱的车票,就当上了老板!”林先生喜不自禁地对记者说。
据悉,春节上班第一天,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开始实施:取消多项注册资本限制、“先照后证”、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改“年检制”为“年报制”、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此番改革可谓亮点多多,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实属罕见。
据悉,此次改革适用于在该市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重庆市工商局负责人称,除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大幅减少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对依法需要取得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企业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区县工商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及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市场主体以住宅用于行政办公、通信联络,以及以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管理咨询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营活动的,办理工商登记时无需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用途,免予提交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重庆市政府表示,按照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取消一批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项目。同时,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关联许可项目,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实现行政效能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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