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劳动仲裁庭设在区总工会
《工人日报》(2013年08月27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矫超 翟英)老家河南的张海勇在机械车间工作时,被机器挤伤右手,花了高额的医疗费。老张多方奔走两个多月,单位却一直没有落实工伤待遇。8月12日,在青岛市城阳区总工会的劳动仲裁巡回庭上,经过调解,企业方同意支付工伤赔偿款5万元。
城阳区不久前挂牌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驻总工会巡回庭,快速处理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区人社局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说,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一般首先想到工会组织,但是工会没有仲裁权,一般到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经过立案、开庭、审理以及裁决等环节,要花45个工作日。现在有了巡回仲裁庭,可随时受理,大大缩短了仲裁时间,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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