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推动“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
《工人日报》(2013年04月09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张翀 通讯员李斌)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在建设“创新咸宁”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和造就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日前,湖北咸宁市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每个县市区、产业(委、局)工会到今年底要规范创建2至3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到2014年底,要规范创建5至8个“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力求通过创建活动,使工作室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智囊团、项目的攻关队、职工成长的“大课堂”、技术创新的“孵化器”、成果转化的“中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