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铁局法院、检察院移交属地管理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30日 006版)
本报讯(通讯员呼兴宝 记者顾威)日前,辽宁省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沈阳举行,此举标志着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及所属的辽宁省境内沈阳、大连、锦州、丹东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已正式移交实行属地管理。
辽宁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在签字仪式上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行铁路运输法检两院管理体制改革,将铁路运输法检两院与铁路运输企业全部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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