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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6月05日 星期一

黑龙江电力尊重员工利益,重视人才培养

员工发展列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05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张世光)记者从国家电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下称“黑龙江电力公司”)5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公司首次向全社会发布了社会责任实践报告。其中,“员工发展责任”作为一项特定责任被列入报告之中。

黑龙江电力公司此次发布的社会责任实践报告包括“共同责任篇”和“特定责任篇”两部分。在共同责任篇中,报告对企业的“科学发展”、“安全供电”、“卓越管理”、“科技创新”、“沟通合作”和“全球视野”六个方面进行了报告;在特定责任篇中,对企业在“优质服务”、“服务三农”、“员工发展”、“伙伴共赢”、“企业公民”和“环保节约”六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报告。

谈到为什么要把“员工发展责任”写入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报告,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对外联络部负责人说:“电网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面对全社会的公用事业企业,员工是影响企业发展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因素。将‘员工发展责任’写入报告既体现了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利益相关方这一理念,同时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尊重。”

据了解,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现有各级工会组织570个,员工参加工会比例达到100%。在依法按期召开职代会的同时,公司聘任了34名总经理联络员。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黑龙江电力公司注重员工素质的不断提升,2011年培训率达到97.31%,员工平均培训时间达61.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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