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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5月15日 星期一

【观点摘编】要明确企业对职工应负的社会责任

■叶真 沈寒英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5日 06版)

要明确企业对职工应付的社会责任,即安全生产、履行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义务、违反法定义务的责任承担。企业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制度,减少和避免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企业要遵守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以法定的方式兑现劳动报酬、履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统筹义务。

要大力倡导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的工作力度,在细化考核评审机制,扩大参与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等方面形成更为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企业家和职工素质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和劳动文化建设,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尊重劳动、保护劳动、和谐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摘自《中国工运》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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