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奖励购房为哪般?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0日 001版)

在南京一次房展会上,参观者在一楼盘展位上“看房”(4月19日摄)。
5月7日,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发出通知,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内,该市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将获得房屋合同价款4‰—6‰的政府奖励。
扬州房产新政一出,立即引起各方热议和猜测:有人认为,当前正处于房地产调控关键期,扬州新政很可能起到间接托市的作用,这与国家调控精神相悖;还有人猜测,扬州新政也会像佛山、芜湖新政一样,很快被撤消…… 新华社记者 孙参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