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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10日 星期一

济南

学前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0日 005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济南市教育局获悉,济南市教育、财政部门近日出台文件,对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管理办法作出规定。标志着济南学前教育首次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据济南市教育局介绍,此次涉及的学前教育机构,是指全市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据了解,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一直以来未能纳入我国公共财政保障体制,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发展。济南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后,将对解决“入园难、入园贵”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据介绍,济南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以后年度视情况逐步加大资助比例。各县(市)区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要优先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济南市要求,各级安排的助学金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助学金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按照要求,幼儿园要为每位受助儿童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政府助学金发放至儿童的银行储蓄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政府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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