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20年的前行足迹

向困难职工发放救助款

为农民工追讨欠薪

招聘会助下岗职工再就业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挂牌成立
工会送温暖活动开展20周年,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
在这一值得纪念的时间节点,回眸温暖20年的前行足迹,不难发现,其每一步都应和了服务大局和职工群众的现实呼唤,每一个飞跃都紧扣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脉动。
如果加以梳理,工会帮扶工作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温暖的燎原星火
送温暖活动的源头,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各地工会开展的各种形式互助活动。
那时,牡丹江等地工会组织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送温暖,做群众贴心人”等活动,协调和动员党政工干部和社会各界力量,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之后的198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了全国工会群众生活工作会议。在这次会上,不仅总结了中国工会九大以来职工生活(帮扶)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而且提出职工生活(帮扶)工作要实现转型,以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经济改革服务。
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送去温暖,成为越来越多工会组织的自觉行动。上世纪80年代末,哈尔滨、南京、徐州等地开始采取给特困职工发补贴的形式开展送温暖;1988年,甘肃等地工会将“两节”期间关注和慰问困难企业职工的活动命名为“送温暖活动”。随后,类似的活动相继在全国各地工会组织中兴起。
对困难职工的适时帮助,不仅为工会赢得“及时雨”、“雪中炭”等美誉,而且使工会日益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国家改革发展大局中的社会定位、应扮演的角色和能承担的职责。
事实上,各级工会因地制宜开展的各种形式送温暖活动,从一开始就彰显出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的社会功能。如许多地方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通过“民建公助”、“公建民助”、“互助互建”和“自筹自建”等多种办法,帮助职工解决最关心的住房困难;组织干部和积极分子成立以班组为基础建立生活或专业服务队,开展“送温暖”,“做好事、树新风”、“为您服务”等各种生活互助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1985~1990年,全国10万多个基层单位扶助贫困职工250多万人,140万人因此摆脱困境,连同他们的家属脱贫人数达600万。
总之,1992年之前各地工会大力开展的各种形式互助活动以及部分地方工会积极探索的各种送温暖活动,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解决,而且为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化撒下了燎原星火。
第二阶段:“送温暖工程”坚实推进
1992年1月7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带队的送温暖慰问团,兵分8路,奔赴安徽、湖北、河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走访慰问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
在全国范围开展的“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送温暖活动,自此正式拉开帷幕。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我国经济整体上保持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形势下,部分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受结构调整、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下岗职工逐年增多,停减发职工工资和离退休金问题越来越突出,部分职工生活发生困难。针对这种情况,1991年末,全国总工会决定在199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国范围开展送温暖活动。
送温暖活动一全面启动,即激起巨大的社会反响。新华社当时发的消息中这样写道:“送温暖慰问团所到之处,都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热情赞扬和大力支持。”“慰问团还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党政领导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安定了人心,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稳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大,困难职工问题更加突出。在此背景下,1994年初,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决定,将一年一度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以实现送温暖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1996年底,各地工会又开始把实施“再就业工程”与解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送温暖内涵。
1998年底,正值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和实施三年解困目标的关键时期,全总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在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协助政府妥善安排好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同时,对特困职工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000年底,全总十三届三次执委会议提出,把送温暖工程的实施从帮扶特困职工,向维护困难职工群体权益上延展。
2002年1月1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了纪念送温暖工程十周年座谈会,回顾总结了十年来送温暖工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亲笔题词“送温暖工程”。
应该说,在1992年到2002年这一阶段,随着“送温暖工程”的深入实施,以帮助困难企业扭亏为盈、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以及帮助下岗困难职工再就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会送温暖活动,不断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
第三阶段:“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闪亮登场
2002年初,天津市总工会和昆明市总工会率先在全国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这种通过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生活救助、就业帮扶等“一条龙”服务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模式,很快以其快捷、高效的帮扶效果得到了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可。
同年9月,全总十三届九次主席团扩大会议总结了天津市总工会等创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经验,提出三年内在全国200个大中城市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目标。之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雨后春笋之势快速发展。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形成了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有机衔接,构建了集职工困难帮扶、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以及农民工维权于一体的长效机制,赋予了工会帮扶工作更为广阔的领域、更为丰富的内涵、更为显著的实效。
与此同时,全总根据形势的变化和任务的需要, 以帮扶中心为平台,积极整合资源,不断创新全会统一名称的品牌性帮扶活动。以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为对象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春运返乡难问题的“农民工平安返乡”、着力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阳光就业行动”、针对农民工开展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帮扶的“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和“家政服务工程”……伴随着这些活动在全社会叫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日益深入人心,被誉为“党委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政府保障民生、发展和谐的重要窗口”。
目前,全国100%的地市级城市和应建县级城镇全部建立了帮扶中心,乡镇、街道和企业等基层工会帮扶站点达3万多个,累计筹集资金近140亿元,帮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逾4000多万人次。
第四阶段:工会帮扶工作拓展升级
“今年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对象,从往年的集中在困难职工群体和先进模范人物,首次扩展到‘三个面向’,即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这是全总启动2011年“两节”送温暖时,全总新闻发言人李守镇对媒体隆重推出的“新闻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发生转变,社会结构加快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职工的多元化需求,成为工会帮扶工作面临的紧迫课题。
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和职工群众的需要,各级工会不断在帮扶工作上创新发展。特别是2011年以来,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和形势需要,各级工会着力在转变工会帮扶工作领域、对象、职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提出将工作领域由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向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收入分配合理、实现体面劳动等方面拓展,将工作对象由困难职工向全体职工拓展,将工作职责由扶贫济困向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综合型帮扶拓展,将工作方式由向困难职工提供免费帮扶向公益性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拓展,以进一步提升帮扶工作的效能。
目前,各级帮扶中心正着力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格局和“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帮扶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努力为职工会员提供各类生活服务,满足广大职工会员多元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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