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诉讼第一案”尘埃落定 周鸿祎被判赔5万元
“发微”骂人后果可能很严重
在微博上骂人会付什么样的代价?北京一中院在金山安全软件公司诉周鸿祎微博侵权案中做出了回答:周鸿祎删除2条微博,并赔偿金山软件5万元。
记者今天采访了周鸿祎代理律师王亚东。他对二审判决仍然要求周鸿祎删除2条微博的判决结果表示遗憾。
这场诉讼的起因来自于奇智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发的20条微博。2010年5月25日,周鸿祎相继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连续发表20条微博,声称“今天把360跟金山的恩怨说个痛快”。他在微博中使用“偷鸡摸狗”、“搞阴谋”、“借刀杀人”等词语,并将金山称为“黑山”。由于周鸿祎的公司之前和腾讯掀起过轰动全国的“3q大战”,他这次炮轰金山的言论一时引发无数网友的围观与转发。
之后,金山软件将周鸿祎告上法庭。
该案被舆论视为“微博诉讼第一案”。而作为“首个判例”,其终审结果对今后有“导向性”。
一、二审法院都肯定了微博作为言论自由渠道的价值。同时,法院指出,公众人物的言论自由权,较之普通公众,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法院认定,应删除的两条微博中,含有“无非就是想先同居”、“先扯着嗓子喊‘非礼啦’!”“俨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摸样”、“金山真是道德君子吗”等文字,这具有明显的侮辱性质。
上微博的人今后“发微”要注意了。有媒体评论说,你如果在微博上骂人了,尽管这是你的言论自由权利,但法院会考虑你的粉丝是多少,你骂的是不是同行,并根据你骂的内容来判断你是否侵权了。当然,到底要赔多少钱,该怎么删除,则属于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名人发微博今后受到的“束缚”可能更大。人们注意到法院在终审判决书中的这样一种表述: 周鸿祎“作为公众人物,深悉网络传播之广之快,更应当谨慎自己的言行”。
据称,周鸿祎个人在新浪微博的粉丝数已达170多万,影响甚众。
法院判决书表示,“鉴于微博对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每个网民都应该维护它,避免借助微博发表言论攻击对方,避免微博成为相互谩骂的空间,否则人人都有可能被他人博文所侵害。”
(本报北京9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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