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三个确保” 给劳模“开小灶”
天津完善劳模长效帮扶机制
本报讯(记者姜明)“感谢全总多年来对劳模同志们在生活各方面的关心和照顾。全总每年春节都委托市总工会以及本公司工会、退管部门,送来慰问金和低收入补助金,当我收到组织的慰问,心里热乎乎的……”前不久,全国劳模、天津邮政退休职工王静波,结合自己的切身体会,专门给全总领导写信表达对党、政府和工会组织关爱劳模的感激之情。这是这些年来天津工会关爱劳模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
自2004年起天津市总将农民工纳入了劳模评选表彰的范围,到目前已有几十名农民工当选为市级及全国劳模。这些农民工劳模有的婚后分居两地,有的家属随同来津打工,随着孩子逐渐长大,住房、户口、子女入学等问题,成为他们的一块“心病”。为了给这些农民工劳模排扰解难,天津市2008年出台了为农民工劳模和家属优先办理天津户籍的政策,目前已有21名农民工劳模办理了天津户籍。考虑到部分农民工劳模因暂无稳定住所未能办理天津户籍,天津市政府进一步放宽政策,实施分配廉租住房与入津户籍一并办理的办法,共为7户农民工劳模配租廉租房,同时为他们及家属解决了天津户籍。截至目前,在天津市工作的市级以上农民工劳模,凡本人自愿申请落户天津的,已经全部落实。
在天津,类似这样给劳模“开小灶”的政策还有不少。在天津市总工会的积极争取和推动下,从2004年起,天津市财政就划拨专款为离退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目前享受人数6570人,年发放资金1180万元。并适时提高退休劳模医保待遇,参保单位市级以上退休劳模医疗统筹报销比例提高为95%。天津市共有12580名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他们中有一部分人因体制转轨、结构调整、企业改制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陷入困境。2010年底,天津市财政划拨200万元专款,建立了市级困难劳模专项帮扶资金,对劳模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劳模“三险”(养老、医疗、失业)应保尽保;确保劳模退休养老金不低于全市退休职工平均水平;确保不让一名劳模和一户劳模家庭生活过不下去。
天津市总积极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不断拓宽关爱劳模的渠道,让劳模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一些劳模说:“每当拿到荣誉津贴,感到温暖的同时,更涌起一份光荣与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