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资协商将惠及130万职工
同时建立低收入企业增资督导机制,促进职工收入增长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03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姜明)天津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到年底要达到1.6万家、涉及职工130万人。日前,天津市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今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
通知要求,天津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点工作,联合规划部署,联合调研指导,联合督导检查。各区县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工会、企联、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通力协作,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职工增收、劳动关系和谐。要抓好集体工资协议审查和履约监督,热情服务企业。要指导企业运用政府发布的指导信息,解决协商双方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等问题。做好工资协议审查“一站式”服务,配合工会组织抓好协商队伍建设,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协商。加大对协议履约的督查力度,确保履约到位,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开展协商的主动性。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各委局(集团总公司)要灵活运用“一对一、面对面”指导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等方式,对企业搞好分类指导。要采取以会代训、媒体宣传、示范引领等方式,搞好宣传培训,着力解决协商双方不愿谈、不会谈、不真谈等问题,推动企业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
天津今年还将建立低收入企业增资督导机制。市人社部门将会同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等,选择1000家至1500家企业作为工资标准“踩线”企业,对工资增速较慢以及有增资潜力的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服务,促进职工收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