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拆除企业职工间的“隔心墙”
吉林市高新区检察院为企业发展助力
本报讯(记者彭冰 通讯员王敦富)日前,吉林华微电子股份公司的一名销售经理提出辞职,离职前,公司向他提出“竞业限制”要求,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未来两年内,该员工不得从事相关电子行业,作为补偿,公司每月将支付他一定费用。
“能达成这一协议,得感谢吉林市高新区检察院,在他们帮助下,我们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维权变得有理有据了。”公司副总经理张泽伟说。
吉林市高新区检察院曾受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吉林市某机械厂一关键岗位职工,跳槽到无锡某起重机公司工作,后者利用该职工盗来的原单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图纸,生产同样产品,并抢走大量客户,致使吉林市这家机械厂经营形势急剧下滑。“其实,这起典型案件,不过是众多企业遭受知识产权侵权的一个缩影。”高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据他们对辖区内企业的广泛走访调查,有的企业花很大心血培养出来的员工,跳槽后都带走了原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甚至有的企业,一个生产经营决策还没有运行,就已被同行知晓……
立足于深入调研,去年年初,该院出台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意见》,安排专人编纂《知识产权诉讼指南》,并免费发放给辖区企业,通过发放调查报告,剖析个案,让民营企业知道如何保护自主的知识产权,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指导企业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检察院的主动工作,使我们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拥有20多项专利的吉林太和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树杰说,在检察院悉心指导下,公司现在已陆续建立起了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专利权制度、签订保密协议制度等。同时,为留住人才,公司还实行了激励机制,对涉密员工进行适当经济补偿,使员工的心态更为稳定。
“知道企业需要什么,才能把服务落到点子上。”提起高新区检察院的这项工作,许多区内企业老总都竖起了大拇指。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说:“自主知识产权是一个企业的‘命根子’。如今,通过建立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老板对员工的担心猜忌减少了,企业与职工双方的‘隔心墙’也自然拆除了,企业劳动关系更为和谐,公司发展也更有后劲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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