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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5月02日 星期一

宁波现假冒消防部门骗“培训费”案

消防部门提醒企事业单位提高警惕别上当

《工人日报》(2011年05月02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李刚殷 通讯员颜杰 榭消)“逾期未参加培训,未获得《新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资格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至20000元”!4月6日,浙江宁波消防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收到“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的一份紧急通知,要求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并汇2760元到一银行账户上,望予以核实。

宁波消防支队接到举报后,迅速联系相关单位,发现这份所谓的“紧急通知”不仅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工矿、企业、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网吧、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新消防安全条例培训,还特别说明未参加培训班的单位将按规定予以重罚。“紧急通知”还写明了具体的培训地点、时间等。

“时间、地点都写得清清楚楚,并盖着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公章,一开始我还以为是真的,准备向公司领导汇报并进行汇款。但突然觉得通知上的银行账户是个人账户,就留了个心眼,为确保万一,向市消防支队进行核实。”向支队举报的张先生得知这份“紧急通知”系伪造时,庆幸自己没有上当受骗。

“这是有人假冒消防支队名义行骗。”宁波市支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近期,该支队已先后接到多家单位对该“紧急通知”的举报。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防部门如需要组织社会单位进行培训,有关费用的收缴是由受训人员带至培训地点后亲手交给专门负责财务的消防工作人员,并取得相应有效的发票或收据,绝不会使用银行账户采取汇款或邮寄之类的方法收费。此外,消防部门发放组织培训的通知文件时,还会标明该文件的序列号,培训地点只能在市消防支队的培训基地进行。

消防部门提醒,近来通过发放“紧急通知”骗取消防培训费的事在浙江省其它市县也有发生,希望各企事业单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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