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采访:
一些工薪族不大领情
■本报记者 戴明阳
《工人日报》(2011年04月21日 004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今天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本次修改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但低收入者似乎并不领情。在京城中关村某电子企业上班的王斌告诉记者:“我一个月工资也就5000元左右,缴纳个税200元左右。即使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对我来说,基本没起作用。省下100多元钱,没什么大用。换句话说,调与不调的效果不明显。”王斌说。
在京城国贸附近上班的章小蕙似乎对这次个税起征点的上调根本就不关心。当记者问她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对她生活有什么影响时?她睁大眼睛反问记者:“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随后,章小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在国贸一家企业做文秘,一个月工资在4000元左右,以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计算,她适用于最低的两级税率。即扣除2000元的起征点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其中,500元以内的适用5%的税率,500到2000元适用10%的税率,最终应缴纳175元个税。
“而这次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且级次减少后,我应纳税所得额下降为1000元以下,同时适用的税率变低,那么应缴纳的个税将比目前少。假设纳税所得额1000元以下能够适用5%的税率,那么应缴纳的个税为50元,比目前少付125元。”“感觉变化不太明显,如果调整幅度再大一些就更好了。”章小蕙告诉记者。
记者在北京采访了12名所谓的“低收入者”,他们普遍对这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不太领情,认为它仍有上调空间,希望个税起征点能调至5000元以上,并减少级次。(本报北京4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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