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民主推荐市级劳模
《工人日报》(2011年03月22日 005版)
本报讯 近日,经湖南省吉首市委、市政府决定,吉首市总工会从2011年开始民主推荐评选市级劳动模范,今年拟表彰5名,今后将每5年推荐评选一次。
这次劳模推荐评选范围主要是2008年以来,在吉首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认原则,兼顾各行各业,坚持民主评选,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层层把关;评选程序主要由基层单位民主推荐、主管部门初审、劳动模范管理部门考察审查、公示、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
(周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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