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热点看变化】“养老金七连涨”值得欣慰
“全国3000多万企业退休职工为了国家的发展,可谓‘贡献巨大’,但企业退休职工,尤其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老职工,退休金太低,生活十分清贫、困难。这与他们曾经做出的贡献,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们不能再继续亏欠他们了!”
2006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书记处书记李永海的呼吁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过低的问题摆在了代表委员面前。
据了解,当时全国有退休职工3778万人,其中属于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2481万人,他们与在岗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差距越拉越大,成为当时社会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之一。
经过持续呼吁,国家逐步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退休金。但由于工资基数低,加之物价涨幅高,不少老职工的生活依然艰辛,常常是顾得上吃饭,顾不上治病,因病致贫问题比较突出。
2008年,为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鼓与呼”的接力棒,传递到了新一届委员手中。是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滨生提出建议,由中央财政建立企业退休职工补偿金,专门对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给予必要而适当的经济补偿。
“国家对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是欠了账的,主要是低工资与没有社会保障积累。”李滨生委员认为,这种补偿实际上是对这部分退休职工当年劳动报酬的延长支付和对无社会保障积累的偿还。此外,李滨生委员还建议,制定和健全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增长的积极政策与长效机制。
随后的两年中,工会界委员对企业职工退休金问题的关注领域不断扩大。进入2010年,林区混岗职工这一逐渐淡出公众视线的“历史名称”,进入了工会界委员们的视野。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主席盛明富委员经过调研发现,我国有18万混岗职工,年龄集中在45岁~55岁之间,他们因生活困难,无力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以后将有可能“老无所依”。为此,他建议,中央及地方财政为混岗困难职工提供专项扶持资金或出台倾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混岗职工全部纳入低保和养老保险范畴。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宗贻平还呼吁,将“家属工”、“五七工”等国有企业出资兴办的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6年过去,保障各类企业退休职工安度晚年的利好政策愈来愈多。截至目前,国家已经在6年里连续7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每年增长幅度为10%左右。仅2011年,便为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了平均140元的养老金。其中,退休时间较早的人员增长幅度更高。
尽管如此,依然有许多职工退休金仍停留在1500元左右。为此,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温家宝总理向网民表示,将把提高企业离退休职工待遇逐步机制化,并在实行年薪制度的企业中,拿出一部分为职工充实企业年金。
据悉,正在提请审查和讨论的中央财政预算中,对上调养老金有着资金安排。同时提出将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并将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无论是已经离开工会界的李永海,还是依然在工会界中发挥建言献策职责的李滨生、盛明富、宗贻平都感到,我国正在向人人都能“老有所养”的目标迈进,企业退休职工的生活将越来越幸福。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