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探究企业参保率低症结并呼吁——
有困难不应成为企业不缴社保理由
社会保障是通过二次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式,但长期以来,企业未能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十分普遍。《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如何尽快破解企业参保率低这一症结,引发了全国政协委员们的热议。
“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哪里有钱缴社保?”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台盟重庆市主委李钺峰在重庆调研时发现,社会保险在全市非私营单位及职工中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私营单位的参保率却并不理想。
“仅从理论上推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没达到应参保人数的50%,实际的未参保人数可能还要高。”李钺峰说。
针对部分企业参保率低、未能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革新表示,“现在国有企业已经很强大了,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做得很规范。但一切规范的前提是,要有支付的能力。绝大多数的小型民企,只能维持自己基本的生计,雇主常常是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企业的平均寿命不超过3年半,还要面临经营的困难、产业升级的压力等等,没有支付的能力。为了生存下去,一些企业被迫进行某些规避。”
刘革新表示,他的公司有1万多人,作为上市公司,各种数据的披露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因此所缴纳社保的费用究竟是多少,不便对记者透露。但他强调,“这确实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对一般的中小企业来说,确实要承受很大的压力。”
“有困难不能成为企业不缴社保的理由”
分析有些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说,“就是因为缴纳社保费会侵蚀企业利益,增加企业成本”。
“缴税的人永远都说税多了,收税的人一般都说税不够。这要按法规政策走,国家定的法规政策总体是符合实际的。如果不符合实际,自然会在广泛听取意见后适时进行调整。”刘克崮说。
但刘克崮也表示,企业和行业、产业之间确实会有一些差异,特别是企业,有人赚大钱、有人亏本、有人濒临破产,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在哪方面有困难,可以找相关的部门解决困难,“但是,企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兼顾职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发展。对于社会保障,都应当积极参与。有困难不能成为企业不缴社保的理由。”
全国政协委员、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惠天也表示,“对很多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缴纳社保肯定是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但对企业来讲,这个压力是一定要消化的,企业再穷也不能省社保的钱侵害职工的利益。各级劳动部门可以进行监督,员工也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劳动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直接减免中小企业税负是最有效的方法”
经过社会各方的千呼万唤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社会保险法》终于出台了。这是第一部全国意义上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
法律出台了,如何执行到实处,即如何让法律“落地”,则是需要社会各方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政府直接让利,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刘革新说,“只要国家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而且规定减轻企业负担的这一部分钱必须用于缴纳员工的社保以及员工收入的改善,这样就可以让企业有能力也有积极性为员工缴纳社保。”
刘革新同时认为,政府采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缴纳社保的企业进行税费返还的政策并不可取。他表示,“这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大量问题,甚至出现为了得到返还而去做很多工作,从而出现灰色地带。”
李钺峰委员建议:将非公企业、第三产业的职工工资纳入社会平均工资范围,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一起来计算社会平均工资,让社保缴费基数更有利于促进非公企业职工参保;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基数、统一缴费、统一稽核”的原则,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功能建设,加快推进一票征缴工作,方便企业参保缴费,确保参保单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简化其等级缴费申报程序,促进五项社会保险整体扩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地税、工商、民政、工会等部门的联系,按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扩面征缴联动工作机制。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