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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2月17日 星期一

北京出台落实“国八条”楼市调控细则

外地人在京购房须提供5年纳税证明;已有2套房的本地人和已有1套房的外地人暂停售房

《工人日报》(2011年02月17日 004版)

本报北京2月16日电(记者郭强)今天,北京市出台了落实“国八条”的楼市调控细则,明确规定外地人在京购房须提供5年纳税证明、已有1套房的本市居民限购1套房、已有2套房的本地人和已有1套房的外地人暂停售房等。舆论普遍认为其调控力度严于“国八条”。

关于限购,细则要求,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细则》要求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在信贷政策方面,《细则》要求进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北京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实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对违规机构要严肃处理。

《细则》要求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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