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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1年01月04日 星期二

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列入对县区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张家口:协商好不好工会来“问责”

《工人日报》(2011年01月04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杨金荣)河北张家口市日前对年度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定量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纳入考核体系,并规定评价责任部门为市总工会,承办部门为各县区总工会。

在张家口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调整201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定量指标体系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在考核定量指标体系中设置权重为15分,同时对评分标准予以细化: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要有台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要有“六书”,即:企业工会要约书、企业应约书、职工工资集体合同书、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书、上级劳动部门审查意见书、上级工会备案书,以建立工会企业数为基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数占建立工会企业数的比例为建制率,建制率达到70%以上可得7分,不足70%扣1分,不足60%扣2分并以此类推;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率和完成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目标情况各占1分,履约率达到95%以上的可得1分,没有按照市总工会“百日行动”所制定的15%工资增长指标的不得分;选树典型,宣传典型可得4分,在各种媒体或市级以上(含市级)会议及媒体介绍和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企业,不同类型典型占2分,宣传典型占2分;形成“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工作机制,成立县区委、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有实施方案、有工作措施,发挥作用明显,有领导小组文件占0.5分,方案措施占0.5分,发挥作用明显占1分。

据了解,2010年,张家口市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开展“关注民生年”活动的意见》,并把非公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列入了民生工作目标,由市委督察室牵头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导,加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建立工会组织且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有2756家,其中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达27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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