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爬阳台摔伤单位该管吗
《工人日报》(2010年12月27日 007版)
我亲戚在一家工厂当工人,厂子里包吃包住。有一天我亲戚下班吃完饭回宿舍,发现没带钥匙,就想从二楼阳台爬进去。结果一不小心,他从阳台上摔了下来,现在还昏迷着。我们问厂方怎么处理这事,厂方说是我亲戚自己爬楼摔的,错在伤者本人,和厂里没关系。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向厂方索赔吗?
读者 刘文
刘文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亲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其实施爬楼这种行为的危险性,又因其疏忽大意,造成损害后果,故其应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你亲戚作为厂方的员工,居住在该厂提供的员工宿舍,厂方应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你们能举证证明厂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可要求厂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金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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