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可操作性
泸州职代会运行有细则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16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 通讯员卢中 李瑞莉)11月3日,记者从四川泸州市总工会获悉,由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的《泸州市〈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即将正式颁布实施。据悉,以政府名义颁布实施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在四川尚属首次。
据介绍,自《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泸州市认真开展了对该《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极大地推动了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和完善。但在贯彻实施《条例》的同时,各单位也遇到一些具体问题,如职工代表的选举及人数的确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联席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职责等在《条例》中还较笼统,不便操作,监督机制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增强职代会运行的可操作性,针对该市企事业单位实施职工代表大会的现状,在今年初举行的泸州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上,市总提出了“以《条例》为依据,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有关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的文件”议题,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按照会议要求,市总工会与市法制办通过多次座谈商讨论证,联合起草了《泸州市〈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草案)》,通过多次征求基层工会意见,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形成了(草案)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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