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表彰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20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蒙景辉)青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8月18日召开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推进会,表彰了2008~2009年度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大会由青海省总工会副主席郎国清主持。青海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宋星芒宣读了《青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受到大会表彰的有:海东供电公司等10个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格尔木公路总段格北女子工区工区长马桂香等10名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和青藏铁路公司西宁车站客运一斑等8个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发恩等10名“先进个人”。
青海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穆东升代表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进行讲话。他号召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为重点,推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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