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施秉县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07日 001版)
据新华社贵阳8月6日电(记者刘文国)经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23名责任人最近分别受到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等处分。这起事故中患病的工人多数获得治疗并获得了当地人事劳动社保部门一次性工伤保险赔付。
记者从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获悉,贵州省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自1999年底投产以来,从业人员长期受工业硅冶炼产生的粉尘危害,截至7月2日,这家公司先后共有1343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确诊矽肺患者200例,另外,半年后需复查胸片的职工还有262人。
据通报,恒盛公司安委办主任张安洲、公司副总经理徐昌杏、公司副总经理宋绪军等3人因对此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已涉嫌构成犯罪,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恒盛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振荣对此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但因其事后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积极医治患者和善后处理,因此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由贵州省安全监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
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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