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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7月31日 星期一

【本周焦点】银行收费还有谱吗?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31日 002版)

本月主笔 赵翔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再次被各大银行出台的收费规定搞昏了头:

从存折挂失费上涨,到收取清点零钞费,再到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翻番;此外还有,打印一份3年前的账单收费100元,打印3个月内的账单收费20元,账单超过5页收费要翻倍。近日,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更是宣布大幅度调高ATM机(自动取款机)的同城跨行取款费用……

在这些收费行为遭到绝大部分储户非议时,7月27日,中国银协迫不及待地站出来表态:银行的涨价行为并不违法。其理由冠冕堂皇,因为ATM成本较高,主要包括约30万元的购置成本和日常的通信费、电费、人力成本及维护成本以及运钞车成本等。

在有些人看来,银行的这些收费不仅很“雷人”,而且是在“恶搞”。比如ATM机问题,有专家就指出,所谓ATM机成本过高,只是一个伪命题。藏在其背后的真问题是,借机向储户榨取超额利润。

也许问题并没有如此严重。但以“成本”为由,把负担转嫁给储户,是没有任何道理的。说得明白一点,ATM机对银行来说其实是一种服务的延伸,是银行业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环节和必不可少的部分。除了储蓄和借贷,银行的最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在信息化条件下为储户提供尽可能便利的现金服务。

如今,城市大大小小的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是老百姓兜里的钱多了,而是打钱的主意的人多了。数钱费、手续费、打印费、信息费、咨询费……据称,走进银行门,有多达200项的收费在等着你。而且,收费的项目有增无减,花样百出。银行应该提供的服务项目,似乎都成了有偿服务,但人们却很难感觉到银行服务质量的提高。

银行名目繁多的收费让用户很反感,也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北京市消协有关官员认为,银行业的收费项目,尤其是涉及多数消费者的收费,不应如此简单而又草率地出台。如果完全放任其自行设定,消费者的选择权将被无情地剥夺,被迫接受这种收费。而且,零钞也是国家发行货币的一种,银行如此设定收费项目,必然会伤害消费者的持币热情,令消费者拒绝接受小额零钞。银行这种做法,变相地将自身应尽的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剥夺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有法学专家认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应无条件等价流通。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公民去银行存取款自由。因此各银行收取点钞费的依据值得商榷。广东某律师则表示,在银行先前与储户的约定中,并没有收取点钞费这一附加行为。银行单方面收取,改变了与储户的协议内容,是一种违约行为。

虽然,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已紧急要求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收取零钞清点费。各银行也纷纷表示,今后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将慎重考虑,广泛征求意见,着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但是,鉴于这次和以往的经验,人们还是做好被收费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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