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指导线”诞生不易落实更难
7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街头报摊的地方报纸大多刊登一则豆腐块大的消息:南宁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正式公布,企业工资水平增长的基准线定为10.4%,与2009年的7.5%相比,增长基准线有较明显上调。
这对企业员工来说,堪称一条喜讯,但当记者打电话给在一国际知名饮品企业工作的朋友时,她却淡淡地说:“那只是指导线罢了,也得我们老板让它指导才行啊!”
7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一楼人声鼎沸的社保业务大厅相比,“出炉”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一事关全市企业员工收入水平的统计工资科则相对冷清多了。
对于费半年心力统计测算出来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统计工资科科长黄志怀笑言,在市场经济时期,开展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测算工作,那干的就是“务虚的工作”。黄志怀告诉记者,南宁市实施工资指导线制度10年来,虽然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总体上与指导线基本一致,但由于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原因,导致企业工资指导线在一些企业,尤其是新成立的非公企业中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2000年底,原劳动保障部出台了企业工资改革的相关文件,黄志怀将文件中的改革原则总结为四句话:市场决定机制、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和国家宏观调控。
于是,企业工资指导线从诞生的一刻起,就被定位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指导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水平实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
每年12月,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联合市统计局召开会议,向企业发放三四千份调查表,收集企业的人工成本和员工工资收入等信息。次年1~2月收回并整理核对,3~4月开始将回收来的企业调查信息输入电脑系统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商请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会等部门单位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测算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意见,那是统计工资科一年最忙碌的时节。5月前后将测算出来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报市政府向社会公布。
对于测算企业工资指导线所需承担的繁重工作量,黄志怀倒不在意,但由于缺乏强硬法律法规的护航,收集相关信息的艰难让他不免有些惆怅。目前,南宁市上规模的企业约有上万家,他们发出的表格却只能收回近千份, 尤其在如今不少企业实行“背对背”工资管理(即员工与员工间不允许打听彼此收入)的情况下,要收集到真实的信息实属不易。
“有些企业碍于是老熟人的面子,不得不给我们寄回调查表。”黄志怀告诉记者。
企业工资指导线诞生不易落实更难。
在“四句话原则”的定位下,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使命更多地倾向于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黄志怀拿出一份2009年1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指着上面的条款说,“到2012年,全市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比例达到60%以上。”
黄志怀认为,工资指导线难落实主要在于它天然地不具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约束性,“要让企业接受它的指导,还得让企业尝到甜头。”
黄志怀所说的“甜头”,2005年~2006年的南宁市企业曾经尝到过。在那两年里,凡企业给职工增长工资收入的部分数额,可以不计税,从政策上鼓励企业给员工涨工资。这样的优惠政策最终因没有国家税务总局的下文而宣告结束。
“现在给工人涨10元工资,还得交10元的税,企业当然不热心了!”黄志怀感叹道:“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每到一个企业就对企业工资指导线进行一番宣传和解释。”
(本报南宁7月1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