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泉州党政工力推工资集体协商
将推动集体协商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重要举措
本报讯 “今年的春天似乎来得格外早,春节过后杨总就和工会共商为员工涨工资的事。往年公司为员工涨工资都是6月,今年提前了3个月,而且涨幅高于往年。”南安广霖纺织有限公司员工高兴地说。而这只是福建省泉州市党政工力推工资集体协商促发展的一个缩影。
2009年6月,以泉州市委常委为领导小组组长,人大、政府、政协、工会领导为副组长,以37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泉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当年,该市举办了创建和谐企业试点单位200多位企业行政和工会负责人培训班,使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该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3.7%。
据介绍,工资集体协商的全面推进,促进了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了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使企业职工共享发展成果,稳定职工队伍,调动了职工积极性。
今年“五一”节前夕,泉州市委、市政府表彰“2010年泉州市和谐企业”,首批受表彰的90家和谐企业都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要的参评内容。例如此次受表彰的南安广霖纺织有限公司,在创建和谐企业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工资协商共决机制,经过劳资双方协商,将员工的工资分配权、劳动权、休息权、安全权、教育权等条款纳入集体合同。
泉州市党政工力抓创建和谐企业,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在评选市和谐企业中,将劳动关系和谐列为首位。把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
今年5月,泉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五部门联合发文,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全面实施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彩虹计划”,并决定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傅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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