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 摸清家底 规范审批 加强监督
黑龙江省总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01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郭强 张世光)记者从6月27日结束的黑龙江省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黑龙江省总工会正在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
去年,为使工会资产运作有据可依,按照《工会法》、《物权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全总关于工会资产监管的有关要求,黑龙江省总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省总于去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本级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各级工会的“家底”。
随后,黑龙江省总又出台《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工会企事业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做好资产统计工作,积极推进工会不动产登记,依法办理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工会资产产权证。省总将实行产权证书集中管理制度,工会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将由上一级工会集中管理。另外,严格规范工会资产产权转让工作,地方工会土地、房产处置事项,以及与工会系统以外单位进行重大的资产重组、承包经营、合资合作等事项,由市(地)、产业工会向省总工会上报工会资产处置专项请示报告,经省总工会审核后上报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审批。
如何进一步让工会资产保值增值是黑龙江省总一直在探索的课题。今年初,省总与所属单位签订了省总本级企事业2010年度目标经营责任书,通过任务分解和落实责任人,确保工会资产增值。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王悦华表示,省总将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集中精力抓好工会企事业发展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工会资产“活”起来,实现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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