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让还债也算政绩如何
□肖 华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25日 003版)
据《广州日报》报道,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了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首次披露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审计调查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高达2.79万亿元。
审计公布出来的数字,让人吃惊不小。这么多的地方债务如何偿还?刘家义坦承:“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
与此同时,人们担忧,以后政府有钱了,会不会主动还债?这并不是杞人忧天。因为不少地方都发生过一些政府官员大吃大喝欠下商家不少钱,后来者继续大吃大喝,却始终不提还钱的事情。这只是政府欠债的一个小侧面,政府举债投资建大项目所占的债务比例更大。
有的人认为这些债务不是自己欠下的,是前任留下的,和自己没有关系;有的认为这些钱是公家欠的,只要自己不贪污不捞取,欠再多的钱也不要紧;还有的认为,自己这一任内还钱再多,也不会有政绩,相反,通过借钱来上项目,还有政绩,有功劳。于是,有的地方即使有钱,首先想到的也不是还钱,而是如何用这些钱来投入大项目,增加GDP。
笔者以为,为避免“新官不理旧债”和一些地方政府有钱不还的现象,有必要建立还债也是政绩的考核导向。
一方面,审计等部门要做好审计,在干部离任时,列出其所辖领域政府欠债的清册,在干部交接时将债务清册一并交接;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建立还债的政绩考核办法,并依据这些办法对后任干部的还债情况、履职情况给予考核和奖惩。这样,地方政府才会主动化解债务,降低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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