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06月16日 星期一

【保障大家谈】“防盗”不是关闭安全门的理由

■李小鹏 吕正坤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16日 007版)

笔者曾在对社会上一些单位进行“亮灯式”巡防的过程中发现:一些中型超市在营业时,只有一个或两个大门敞开,其他安全出口全部由“铁将军”把守。当笔者要求相关责任人在营业期间保持所有安全出口畅通时,责任人解释道:“火灾百年不遇,偷盗天天都有,我们只能先加强防盗。”

超市或其他单位出于安全考虑,防止物品被偷盗,普遍会采用封闭安全出口的方式。在单位领导的眼中,火灾的概率很低,加强防盗的效果和价值远远大于防火。现实情况真的是防盗高于防火吗?

俗话说:“贼偷穷一把,火烧全精光。”被盗者一般就是几百元、几千元的损失,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就可能高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并且在安全出口被封闭的情况下,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再者,火灾的概率并不是百年不遇,如果单位不加强防火措施,火灾可能随时造访。

据了解,每个超市都有一项偷盗损失的开支经费,用于补偿超市的被偷盗物品的损失。其实,加强防盗措施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如加强视频监控、增强保安的巡查力度等,并不一定非要采用封闭安全出口的下下之策。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