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吸收存款,提供透支消费贷款
沪上现首家消费金融公司
贷款审批不超1小时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16日 004版)
本报讯 在热切而良久的期待中,我国消费金融业终于正式站在了起跑线上——
6月12日,国内首批、上海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正式挂牌成立。
业内专家指出,我国开始试点建立消费金融公司,意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支持扩大内需。
此前,监管部门于去年7月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确定消费金融公司这一新型金融机构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进行试点。试点期间,每个试点城市设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作为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主要功能是向消费者提供透支消费所用的贷款。
在运作模式上,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渠道将主要集中在合作的特约商户和商业消费场所。客户在申请贷款成功后可立刻投入使用,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而作为一种活期贷款,期限可长可短,按日计息,随借随还。
从目前海外消费金融发展的情况看,消费金融业务的规模与信用卡、银行消费类贷款呈三足鼎立之势,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刚进入职场不久的年轻族群和阶段性消费高峰的新婚群体等。
按照试点管理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期间仅限于在注册地开展业务。因此,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暂时限定在上海市范围内。
中行人士称:“未来试点期过后,如果监管部门允许跨地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分支机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将考虑在全国开展业务。”
(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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